天津市动植物抗性重点实验室大型精密贵重仪备考核办法 一、 考核目的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是学校的重点投资之一,是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基本手段和重要物质条件。为促进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资源共享,加强对外开放和服务,提高运行和管理的水平,获得良好的办学效益,特制定细胞生物学天津市重点实验室考核办法。 二、 考核范围及内容 1.考核范围 凡实验室内已建帐,并使用一年以上、单台价格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。 2.考核内容 上年度仪器设备的完好率、设备条件、规章制度、使用机时、功能利用率、自修率、新功能的开发、仪器设备的更新改造、使用成果及特色和人员配置等方面。 三、 考核办法 1. 以机组为单位,根据上学年度仪器设备运行和管理情况如实填写《天津师范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表》。 2. 参考实到实验经费,仪器设备的完好率、使用机时、功能利用率和新功能的开发等综合因数。 3. 实验室聘请校内或院内有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,对各大型精密设备进行考核,在充分、广泛地听取有关使用方面意见后,提出考核意见。 6. 实验室根据考核意见,提出奖惩制度。 四、 奖励 1. 实验室对考核通过的共用、开放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在维修费上给予较大的支持,以保证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更好地为教学、科研服务。 2. 对该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专(兼)职操作人员根据实收的测试券和费的总额,超过额定指标的部分给予一定奖励。 五、 惩罚 对考核不通过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充分了解具体情况: 1. 对处于非正常使用状态的设备,要找出原因。若是人为因素,则需当事人共同解决。若是其他因素,则了解是否在寻求积极维修的办法。 2. 对仪器正常,而开放率不够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,充分听取使用方意见,若是操作人员的态度问题,则先是警告,而后撤换。 自制定之日起执行。 天津市动植物抗性重点实验室 2007年10月制定 |